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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箱包企如何考量劳资新秩序?
    2008-5-28 17:24:46 来源:互联网 作者:bixian
    核心导读: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已有3个月有余,但是很多企业主依然茫然无措。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已有3个月有余,但是很多企业主依然茫然无措。

        《劳动合同法》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法律风险,一些企业感到经营前景黯淡,干脆结束营业。新的法规不仅意味着企业的用人成本将会增加,而企业违法的几率和惩罚力度更是会大大增加。《劳动合同法》下的劳资新秩序形成后,整体劳资成本水平无疑会超过以前。对于企业来说,无疑就意味着更高的劳动力成本。而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对于一些处于低端行业的企业来说,几乎是致命的。

        一场由《劳动合同法》引发的制造业大洗牌正在展开。

        3月22日,一场有关《劳动合同法》的讲座让周末的清华园多了不少的高级轿车。尽管听课费要2000余元,但主办方并不急于推销自己——毕竟有很多老总希望能从中学到一些《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及企业应对策略,“这可是事关企业生死”。

        这仅仅是众多有关《劳动合同法》讲座中的一场。

        萌生退意

        北京顺义区的一个网套加工基地,老板陈天栋正盘算着要不要产销一体,若是按照以往仅仅靠订单加工网套的微利,工厂已经很难维持。在张家港,赵启明原本经营着一家效益还不错的服装加工厂,不过现在他已经萌生退意,“仅仅做服装加工已经几乎没有利润了,今年计划把这些设备都转让出去,投资房地产或许不错。”

        而一向效益颇好,专为阿迪达斯做代工的常登鞋业也于2007年底停业。工厂停业并非资金链有问题,从发给员工4000余万元的经济补偿就可以看出。“人民币升值、工人工资上涨等都在摊薄鞋厂的利润,单纯的手工制造业已经难以生存。”常登一名已经离开的员工说。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让很多以雇佣廉价劳动力的企业一时间找不到方向。2007年底,珠江三角洲近千家鞋厂关门,《劳动合同法》使得这些公司的成本上升了20%,奥林巴斯等外企相继将工厂搬离中国,迁往人力成本更廉价的越南,造成了许多就业缺口。在国富创新咨询公司总裁周永亮看来,珠三角上千家鞋企的关门,并新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结果,这是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这意味着“低成本、低利润”的加工贸易模式已经无路可走。

        《劳动合同法》之后,新的劳资关系秩序必然会建立。企业如何面对人力资本增加这个挑战是每个企业主必需考量的命题。

        比较优势的困惑

        近几十年来中国的经济持续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中国发挥了比较优势,特别是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基数庞大的中国农村人口,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输送着廉价劳动力。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力格局中,来自全国各地的“劳动大军”云集沿海,创造着奇迹般的外汇收入,也为企业创造着巨大的财富。但是在GDP的计算中,他们只是被简化为“劳动力”,与资本一起成为创造财富的工具与符号。

        律师商家泉认为,从新法的实施情况来看,国内大型企业由于其内部规范化的管理,新法对其并没有带来很大的影响,新法主要影响的是那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也许会在短期内感觉‘水土不服’,但是对其长远性的发展经营、规范管理都是有利的。他们可以在充分尊重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以提高劳动效率,增加企业收益,变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为技术密集型企业,以消化企业增加了的运营成本。”

        “中国制造的产业价值链一直是中间大、两头小;而在国外企业的增值比率中,营销占到30%,研发占到40%,采购占5%,制造只占10%,分销占5%,服务占10%,这也是中国制造业的核心技术缺乏和产品核心竞争力低下的主要原因。我们不少企业已经满足于这个10%,言外之意:没有这10%,我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思路决定出路,这也是中国制造业难以持久地赢下去的最大困惑。”海能咨询公司首席顾问于清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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